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儿,我发现有个继承人偷偷伪造了遗嘱内容,想多占遗产份额。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像这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继承人,是不是就会丧失继承权呢?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关乎遗产的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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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继承人是有可能丧失继承权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些行为。伪造遗嘱,就是继承人制作一份根本不存在的假遗嘱,想让自己或者其他人获得更多遗产。篡改遗嘱则是对真实有效的遗嘱内容进行改动,可能是增加自己的继承份额或者改变遗产分配方式等。销毁遗嘱就是把原本存在的遗嘱故意毁掉,让遗嘱无法按照原来的意思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里明确提到了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并且强调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继承人才会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只是轻微的改动,没有对其他继承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可能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但要是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定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所以,在涉及遗嘱相关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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