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被毁了该怎么办?
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了遗嘱,结果不知道被谁给毁了。现在老人已经去世,我们也不知道遗嘱内容。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还能不能按照老人原本的意愿分配财产,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解决办法?
展开


当遗嘱被毁了,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遗嘱的概念,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和其他事务作出安排,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如果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故意销毁的,那就意味着遗嘱人可能改变了原来的想法,不想按照这份遗嘱来处理财产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遗嘱就视为撤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要是遗嘱是被他人恶意销毁,那么就要看是否有遗嘱的副本或者其他能够证明遗嘱内容的证据。比如有遗嘱的复印件、录像资料、见证人的证言等。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遗嘱的内容,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这份遗嘱仍然是有效的,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要是既没有遗嘱的副本,也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遗嘱的内容,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当遇到遗嘱被毁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遗产分配的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