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农产品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我是做农产品生意的,从农户那里收购了他们自产的农产品。我听说有的情况下进项税额能抵扣,不太清楚自产农产品这块在进项税额抵扣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抵扣,以及具体的抵扣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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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农产品进项税额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进项税额抵扣就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对同一货物或劳务重复征税。对于自产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这里所说的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比如,某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了价值10万元的自产水果,那么该企业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10万 × 10% = 1万元。不过,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另外,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总之,自产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的,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相关操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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