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因为患者不给医疗费而起诉吗


医院是否会因为患者不给医疗费而起诉,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患者到医院就医,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患者则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这就好比我们去餐厅吃饭,享受了餐厅提供的美食和服务,就需要支付餐费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患者在医院挂号、接受治疗等行为,就构成了与医院之间的合同关系。 当患者不支付医疗费时,实际上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医院作为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患者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从法律赋予的权利角度,医院是有起诉患者要求支付医疗费的权利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医院是否会起诉患者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医院会考虑起诉的成本和收益。起诉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包括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参与诉讼等。如果患者所欠的医疗费金额较小,医院可能会认为起诉的成本过高,不划算,从而选择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比如与患者协商制定还款计划、通过医院内部的催款程序等。另一方面,医院也会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如果患者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无法支付医疗费,医院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提供一些救助措施,而不是直接起诉。例如,一些医院会有慈善救助项目,为贫困患者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患者未支付医疗费,医院也可能不会立即起诉。比如患者处于危急重症状态,医院会以抢救生命为首要任务,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延误治疗,也不会在患者病情危急时就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医院是有权利因患者不给医疗费而起诉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起诉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患者如果遇到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的情况,应及时与医院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协商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