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积金会被分割吗?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听说公积金也算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俩工作这些年都有公积金,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公积金会不会被拿出来分割啊?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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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公积金是有可能会被分割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就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是先计算出双方名下公积金账户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余额总和,然后由双方协商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个人名下的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只有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部分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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