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继承是怎样的?


在民法典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 首先,遗嘱的形式有多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其次,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和意义。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关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后,遗嘱继承的流程。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开启并进行宣读。如果存在多个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如果对遗嘱的效力或者遗产分配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遗嘱继承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