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威胁劝退让员工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公司领导最近一直给我施压,威胁我让我主动辞职。我心里很憋屈,也不想主动走,但又怕继续待着也没好果子吃。我就想知道这种公司威胁劝退让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况,我能不能拿到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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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威胁员工劝退并让其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由员工主动提出的辞职,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然而,如果是公司采用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这其实是变相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当员工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威胁等强迫行为时,就可以认定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比如员工可以保留与公司领导沟通时涉及威胁内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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