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之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在撞人之后,并不一定完全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逻辑。当发生撞人这样的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通常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承担。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会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这里涉及到的保险主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它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着基本的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比如,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然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有限的。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接下来就要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险,常见的如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补充赔偿。商业险的赔偿额度和范围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如果商业险的赔偿额度足够覆盖剩余的损失,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就可以由商业险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例如,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商业险通常是不予赔偿的。另外,如果事故损失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比如一些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也可能不会赔偿,这部分损失就需要由肇事方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撞人之后不一定完全是保险公司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如果有商业险则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或者存在保险公司免责情形的,就需要由肇事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