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后会被裁定驳回吗?
我之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结果被一审法院驳回了,现在我已经上诉。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上诉之后会是什么结果,是不是大概率还是会被裁定驳回啊?我就想知道一般这种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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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后并不一定会被裁定驳回,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觉得这个案子不该由这个法院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一审裁定不服而上诉时,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对管辖权的认定是正确的,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就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然而,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在管辖权的认定上存在错误,例如一审法院确实没有管辖权,而受理了案件,那么二审法院就会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一审法院却没有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权,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可能会纠正一审的错误。所以,管辖权异议上诉后是否会被裁定驳回,关键在于管辖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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