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逾期占用费还能再算违约金吗?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合同到期后对方一直赖着不搬走。合同里既约定了逾期占用费,也约定了违约金。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除了让对方付逾期占用费,还能再让他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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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房屋逾期占用费和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逾期占用费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没有按时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房屋期间,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的费用,其实质是对出租人因承租人逾期占用房屋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房屋逾期占用费能否再算违约金,关键在于看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承租人逾期占用房屋的情况下,除了要支付逾期占用费,还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该约定是有效的,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同时支付逾期占用费和违约金。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认为违约金过高,他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通常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房屋逾期占用费和违约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最终能否得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支持,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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