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是否要退还押金?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合同到期了,租客却不搬走。我有点纠结,这种情况下我要不要把押金退给租客呢?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在法律层面上我该怎么做,押金到底该不该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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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首先,我们要明白押金的作用,它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就可以用这笔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房屋租赁中,主要是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 。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当合同到期租客却不搬走时,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此项规定,属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而且租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退租,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扣缴租房押金。并且,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相关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若押金不足,还可要求承租人支付 。 不过,如果租客之后返还了租赁物,房东在扣除合理的租客多租住的费用后,要退还押金。要是租客有续租的意思表示,且房东也同意,那么押金可以暂时不退还,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 相关概念: 押金:一方当事人存放在对方处,用于保证自身行为不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损害发生时可用于支付赔偿 。 房屋使用费: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房屋所应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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