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把醉驾从轻建议提交检察院会免诉吗?
我醉驾了,交警调查后把从轻处理 建议提交给检察院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样检察院会不会作出免诉决定啊?我家庭情况特殊,真的不想被起诉留案底,想了解下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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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免诉”,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不起诉”,它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形,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
对于醉驾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如果存在一些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酒精含量较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公安机关提交醉驾从轻建议给检察院,这是一个考虑因素,但检察院是否会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检察院会审查整个案件的证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等。即便有从轻建议,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过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等,检察院很可能还是会提起公诉。反之,如果确实符合犯罪情 节轻微等不起诉的条件,检察院则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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