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会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吗?
我因为涉嫌一起案件被羁押了,家里人很担心我一直被关着。我想知道,检察院会不会主动去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还是说一定要我们自己或者律师去申请,他们才会去做这个审查呢?
展开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检察院是有可能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简单来说,就是看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关起来有没有必要,如果没必要继续关着,就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改成取保候审等。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这表明,即便没有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等的申请,检察院也有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 检察院在工作中,若发现存在一些情形时,通常会主动启动审查程序。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案件证据、事实、情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羁押期限将超过可能判处的刑期等。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等主动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也是很常见的。因为他们往往更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主动申请能够促使检察院及时关注并开展审查工作。而且,申请时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有助于检察院全面、准确地判断羁押必要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