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目前处于检察院审查阶段。我想申请取保候审,但不确定检察院有没有权力批准。我不太清楚法律流程,想问问在检察院这个环节,到底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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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检察院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随传随到,然后可以暂时不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检察院具有批准或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当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且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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