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别人财物返还后还会判罪吗?


在探讨侵占别人财物返还后是否还会判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的“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是构成侵占罪的关键要素。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如果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后又主动返还,这一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是否对其进行定罪以及如何量刑。如果在财物所有人发现财物被侵占后,要求行为人返还,行为人及时返还了财物,并且侵占的财物数额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因为不满足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或者“拒不交还”的条件。 然而,如果侵占的财物数额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即使行为人返还了财物,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不过,主动返还财物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被充分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也就是说,虽然可能仍然会被认定有罪,但法院会综合考虑返还财物等情节,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甲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乙发现并要求返还后,甲及时返还了财物。在这种情况下,5万元可能达到了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但由于甲返还了财物,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考虑这一情节。如果甲的行为情节较轻,有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如果情节较重,也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此外,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这意味着只有财物所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如果财物所有人在行为人返还财物后,原谅了行为人,不再向法院告诉,那么在法律程序上就不会启动对行为人的刑事追诉。 综上所述,侵占别人财物返还后是否判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包括财物数额、是否拒不交还以及被害人是否告诉等。但主动返还财物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中是一个积极的因素,会对最终的处理结果产生有利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