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开庭时间后还会调解吗?
我收到了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但我还是希望能和对方调解解决问题。我想知道在已经确定开庭时间的情况下,法院还会不会组织调解呀?毕竟调解的话可能双方都能更满意些,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机会。
展开


在收到法院开庭时间后,依然是有可能进行调解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它是一种灵活且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目的是让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该法第一百零二条也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这意味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法院都可以组织调解,并不受是否已经确定开庭时间的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确定了开庭时间,在开庭前、开庭过程中甚至是庭审结束后,只要双方有调解意愿,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为调解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还能更好地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中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力。所以,收到开庭时间后不用灰心,仍然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并向法院表达调解的意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