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申领后找到工作还会发放吗?
我之前失业了,就去申领了失业金。现在我好不容易找到了新工作,不知道之前申领的失业金还会不会继续发。如果不发的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停发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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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它是给那些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期限的失业人员提供的一种临时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失业期间,政府给你的一笔生活补助,帮你度过这段困难时期。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当你申领失业金后又找到了工作,从你开始工作的那个月起,失业金就不会再发放了。 这是因为失业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真正处于失业状态、生活暂时遇到困难的人员。当你重新就业后,就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也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而且,重新就业也意味着你和新的用人单位会再次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未来如果再次出现符合条件的失业情况,依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所以,一旦你找到工作,应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停止失业金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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