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未领完就再就业了怎么办?
我之前失业领了一段时间失业金,还没领完就又找到工作了。现在很疑惑,剩下没领完的失业金该怎么处理呢?是就不能领了,还是之后还能接着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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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失业金未领完就再就业这种情况时,首先要明白失业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你重新就业后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也就是说,一旦你重新就业,剩下没领完的失业金在你就业期间是不能继续领取的。 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当你之后再次失业,并且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时,你之前未领完的失业金期限是可以与再次失业时应领取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再次失业时需满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等条件。所以,此次未领完的失业金并不会浪费,在未来符合条件时仍可继续享受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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