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失业金就找到工作,失业金还会发放吗?
我刚申请到失业金没几天就找到了新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申请的失业金还会不会继续给我发放。我挺担心的,怕自己没搞清楚规则,会不会后续还有啥问题,想问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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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失业金通常是不会继续发放的。失业金,也叫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去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因为你已经重新就业,有了新的收入来源,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失业保险制度是为了帮助真正处于失业状态且有生活困难的人员。当你重新就业后,意味着你的就业状况已经发生改变,经济来源得到恢复。此时若继续领取失业金,就违背了失业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不小心多领了失业金,应该及时与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主动退还多领的部分。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比如被要求限期退还,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受到罚款等处罚。所以,一旦重新就业,要尽快向社保部门报备,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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