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人执行完后未结余的案子还会存在吗?

我之前有个案子,自己作为被执行人,现在已经执行完了。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执行完后如果案子没有结余款项之类的情况,这个案子会不会还存在呢?我就怕会有后续的麻烦事儿,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执行结案
  • #被执行人
  • #执行完毕
  • #法律规定
  • #案件状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被执行人执行完”通常指的是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比如还清了欠款、完成了特定的行为等。而“未结余的案子”,一般可以理解为案件在执行完毕后,不存在未处理的款项或其他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当被执行人执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个案子通常就会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这种方式结案。 一旦案件以这种方式结案,它在执行系统中的状态就会标记为已结。也就是说,从执行程序的角度,这个案子不会再作为一个正在执行的案件存在。法院也不会再对被执行人采取诸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执行程序结束了,但相关的案件记录可能会在法院的档案系统中留存,以备后续查询和统计等需要。这些记录是对整个司法过程的一种存档,一般不会对被执行人产生新的法律影响,除非有证据证明原执行存在错误等特殊情况。所以,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执行完且无结余事项时,案子不会再以执行案件的形式继续存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