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诉法院不判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分居,法院会判离婚吗
之前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可这段时间并没有分居。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啊?很纠结,也挺着急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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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里,法院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关键在于判断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不是真的已经完全破裂了。 当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法院觉得双方还有修复关系的可能,通常就不会批准离婚。同时,法院还会建议双方尝试修复感情,给彼此一段时间重新建立信任与和谐。并且,要等第一次判决生效满半年后,才能再次提交离婚申请。 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便没有分居,法院也不是绝对不会判离。虽然分居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况,但不是唯一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其中列举了多种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第二次起诉时,即使没分居,只要原告能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像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也是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的。反之,如果没有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即便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还是不判离。 相关概念: 婚姻关系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关系已经无法维持,达到了难以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 调解无效: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经过调解,夫妻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不能解决婚姻问题,就属于调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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