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事故责任构成有哪些?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认定工伤让单位赔偿。但不太清楚工伤事故责任构成都有啥,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想了解下具体都有哪些构成条件,好判断自己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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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事故责任构成包含多个方面,准确了解这些构成条件,对于认定工伤以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从主体、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求。工伤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则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主体的范围。 其次是行为要件。即职工的行为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进行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前后准备和收尾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也不限于固定的办公区域,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而前往的其他场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再次是损害事实。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这种损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对职工身体造成的实际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应当达到一定的程度,能够影响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里的损害不包括职工自身的疾病,但职业病除外。《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工伤认定的情形规定,强调了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 最后是因果关系。即职工的损害事实必须是由工作行为所导致的,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也就是说,职工所遭受的伤害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引起的。如果职工的伤害是由于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且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也体现了因果关系的要求。 综上所述,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体、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的条件。只有准确把握这些构成要件,才能正确认定工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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