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双大腿截肢该如何赔偿?


当遭遇工伤导致双大腿截肢这种严重情况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按照法定流程来处理。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双大腿截肢这种情况一般会被鉴定为较高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是赔偿的重要部分。双大腿截肢大概率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以一级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此外,生活护理费也不容忽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整个赔偿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