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有几个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是用于确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的准则,在我国,工伤鉴定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这一国家标准。这个标准把工伤伤残的等级划分成了十个,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十级相对来说是最轻的。 一级伤残的判定标准涵盖了极严重的身体机能受损情况,比如植物状态、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像这种情况,伤者基本失去了自主生活和行动的能力,需要他人全面的照料。 二级伤残包含了一些较为严重的功能障碍,例如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这类伤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会面临极大的困难,很多基本的活动都需要依赖他人的协助。 三级伤残有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等情况。这些伤者的身体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护理。 四级伤残有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表现。伤者在生活自理和工作能力方面会受到很大的限制,需要一定程度的生活帮助。 五级伤残涉及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等情况。这类伤者在外观和身体功能上会有明显的损伤,对生活和工作也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六级伤残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等。伤者在身体的某些部位会有较为明显的残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会遇到一些不便。 七级伤残有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等。这些损伤虽然不会对生命造成直接威胁,但会对伤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级伤残包括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等。伤者在身体功能和心理状态上会有一些变化,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 九级伤残有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等情况。这类伤者的身体损伤相对较轻,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恢复和适应。 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等。虽然损伤程度相对较轻,但也可能会对伤者的外观和日常生活产生一些小的影响。 此外,工伤鉴定除了劳动能力鉴定外,还有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等。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