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工伤级别?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确定一下工伤级别,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鉴定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下鉴定工伤级别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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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级别,也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它指的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这对于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 首先,申请鉴定是有前提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得是在工伤治疗到一定阶段,病情稳定了,而且身体有残疾或者影响到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能申请。 接着是申请主体和时间。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作为申请主体。申请时间是在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是所需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之后是鉴定的具体流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最后是对鉴定结论的处理。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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