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离婚申请会通知另一方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冷静期。我有点后悔了,想撤回申请。但不知道如果我撤回了,民政局会不会通知另一半,我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离婚申请是会通知另一方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关于通知另一方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并且,当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及时通知另一方。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的知情权,让双方都能清楚知晓离婚程序的进展情况。所以,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是会被通知到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