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方撤回另一方会知道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离婚冷静期,现在我担心对方会偷偷撤回离婚申请,而我却蒙在鼓里。所以我想知道,在冷静期内如果一方撤回了离婚申请,另一方会不会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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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通常是会知道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一方撤回离婚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通知另一方关于撤回申请的情况。这是因为离婚是涉及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都享有知情权和相应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为了保证整个离婚登记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会将一方撤回申请的信息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知晓离婚登记程序的进展情况。这样也有助于避免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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