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了还能离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离婚了,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可冷静期还没过,对方就说不愿意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不能成功离婚啊?我还是想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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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意离婚是否还能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双方三十天的时间进行冷静思考。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并且按照上述规定撤回了离婚申请,那么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能离婚。如果另一方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意离了,协议离婚的途径会受到阻碍,但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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