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销离婚申请是否会通知另一方?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还没过,我想撤销离婚申请,但又有点担心。我就想知道,如果我去撤销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会通知我的另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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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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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撤销离婚申请是否会通知另一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离婚冷静期这一重要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后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也明确指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撤销离婚申请是否通知另一方,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必须通知另一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误解,保障双方的知情权,一般会选择通知另一方。因为离婚是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重要法律行为,双方都有权利知晓离婚申请的状态变化。这样也有助于双方更好地沟通和处理婚姻关系,避免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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