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会通知另一方吗?

我和配偶正在经历离婚冷静期,现在很担心对方悄悄撤回离婚申请,而我却蒙在鼓里。所以想知道,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相关部门会不会通知另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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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撤回离婚申请,是会通知另一方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在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的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程序操作,会将一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况以书面等方式通知另一方。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知情权,让另一方清楚知晓离婚申请的状态变化。所以您不必过于担心对方悄悄撤回而您不知道的情况发生,婚姻登记机关会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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