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打伤后进行工伤认定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被同事打伤了,现在想申请工伤认定。但我不知道认定后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负责赔偿这些问题都不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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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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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伤后进行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过程。在工作中被打伤,要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意味着,如果您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打伤,那么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问题就随之而来。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医疗费用。这包括受伤后去医院治疗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二类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受伤治疗期间,您无法正常工作,这段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您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三类是伤残待遇。如果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导致了身体残疾,那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给您的一笔费用。此外,如果您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四类是护理费用。如果您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费用也会有相应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在整个赔偿过程中,赔偿的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所以,被打伤后进行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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