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仲裁流程怎么走?


工伤赔偿仲裁是解决工伤赔偿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此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仲裁的具体流程: 首先是申请环节。劳动者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里需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详细说明仲裁请求,也就是您希望获得的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像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即工伤发生的经过、与单位协商赔偿的情况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此外,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这些材料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伤的事实和损失情况。 接着是受理阶段。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也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要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环节。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若有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但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时,先由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纪律、开庭,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之后进入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需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仲裁员会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审查。随后是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最后是调解阶段,仲裁庭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尝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成功,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会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