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几笔以及如何计算?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补偿。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含多笔款项,不同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也不同。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你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这期间单位就要每月给你发5000元工资。 还有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很重要。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都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从27个月的本人工资到7个月的本人工资不等。例如,你被鉴定为七级伤残,那么你可以获得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赔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项目和多种计算方法,而且具体金额会因地区、个人工资等因素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