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全责时认定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同时我的情况也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我想知道,这种对方全责且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赔偿该怎么处理呢?是两边都能赔,还是有先后顺序,具体的赔偿项目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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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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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全责且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两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侵权赔偿。当对方在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你可以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这些赔偿项目。比如,你的医疗费,对方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误工费则根据你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其次,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因工伤导致残疾,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那么,这两种赔偿能否同时获得呢?在我国,部分地区支持双重赔偿,但对于一些已经在民事侵权赔偿中获得的项目,如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基金可能不会重复支付。也就是说,对于医疗费,你不能从侵权方和工伤保险基金处都全额获得赔偿。而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一般是可以同时获得的。 在处理赔偿时,建议你先向侵权方主张民事赔偿。在获得民事赔偿后,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将民事赔偿情况如实告知,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审核和处理。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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