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受了工伤,还在医疗期呢,公司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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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医疗期内辞退员工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赔偿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也称为停工留薪期,它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而关于在工伤医疗期内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单位在工伤医疗期内违法辞退该员工,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3×5000×2 = 30000元。所以,当遇到工伤医疗期内被辞退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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