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工伤且对方全责,单位还需要报工伤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是对方的全责。现在我就想弄明白,这种情况下单位还需不需要给我报工伤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单位在这件事上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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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现工伤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单位仍然需要报工伤。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和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了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这就表明,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受伤职工申报工伤。即便事故是由第三方负全责,但单位报工伤的责任不能免除。因为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事故责任在谁,单位都要按规定报工伤。 此外,职工获得第三方赔偿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冲突。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方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例如,在一些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受伤职工既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也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出现工伤且对方全责时,单位需要报工伤,这既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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