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金额?


工伤1级伤残赔偿是劳动者在遭受严重工伤后应得的保障,其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各项赔偿内容。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你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7 = 135000元。 其次是伤残津贴,这是工伤职工后续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还是以月平均缴费工资5000元为例,每月的伤残津贴就是5000×90% = 4500元。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4500元,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当发生工伤1级伤残情况时,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