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维修干活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单位维修干活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这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单位维修干活,这显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进行的工作行为。如果是因为维修工作本身的原因导致受伤,比如在操作维修工具时被砸伤、被电击伤等,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件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虽然在单位维修干活受伤通常不涉及这些视同工伤的情形,但也需要了解一下。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受伤者存在这些情况,即使是在单位维修干活时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在单位维修干活受伤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该伤害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那么职工的受伤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当职工在单位维修干活受伤后,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的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