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但不清楚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我想知道工伤保险能赔我哪些方面的费用,是只赔医疗费,还是还有其他的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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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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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用相关的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您因为工伤去看病,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的检查费、药费等,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如果您因为工伤住院,会有一定的伙食补贴;要是需要到外地就医,途中的交通费用和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能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然后是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您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缺,需要安装假肢,这笔费用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 再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您因为工伤需要休息治疗,在这段时间里,您的工资和福利不会减少,单位要正常发给您。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还有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为了保障那些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是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中有详细规定。总之,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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