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者职工怎样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工伤申报是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当职工遭遇工伤时,企业和职工都有权利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报工伤的主体、时间和具体流程。 首先是申报主体和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是申报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二步,提交申请。企业或职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步,审核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最后,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总之,企业和职工在申报工伤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