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需要在家养伤没办法工作。我想知道工伤期间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标准是多少呢?我担心公司给的赔偿不合理,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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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伤误工费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误工费”在工伤领域对应的概念。在工伤赔偿中,通常所说的“误工费”实际上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津贴等各项待遇。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应拿到和受伤前一样的工资。 对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举例来说,如果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月工资是5000元,他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在这3个月里,工厂每月都应该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小李发放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有的单位在计算时可能只算基本工资,而把奖金、津贴等排除在外。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例如,有些地方会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有更详细的规定,或者对工资的计算方式有进一步的解释。所以,职工在了解工伤误工费标准时,除了依据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还需要关注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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