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以下将详细解释这两个标准,让大家能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工伤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上班的时间段和地点,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受伤了,比如工厂里工人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还有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就像下班后员工在整理工具时不小心受伤。 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另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而第十六条明确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接着是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总之,了解工伤认定标准和赔偿标准,能让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