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医院开发票,发票名称写错了怎么办?

我给医院开发票时,不小心把发票名称写错了。现在很担心这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错误。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会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
展开 view-more
  • #发票错误
  • #发票管理
  • #红字发票
  • #发票作废
  • #税务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给医院开发票时,如果发票名称写错了,这属于发票开具错误的情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不仅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和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名称写错就属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情况。 当发现发票名称写错后,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可直接作废重新开具正确名称的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果跨月了,就不能直接作废,一般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错误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这一操作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 若不及时处理发票名称错误问题,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对开票方来说,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医院(受票方)而言,错误名称的发票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可能影响其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所以,发现发票名称写错后要尽快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