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在厦门,征地报批程序是有一套明确的规定和步骤的,它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告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一步就像是提前打个招呼,让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然后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国土资源部门会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简单来说,就是要把土地和上面的东西情况弄清楚,大家都认可才行。 接着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这给了大家表达意见的机会,如果对补偿等有异议,可以通过听证来反映。 再之后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之后是征地的审核和报批。有关部门会对上报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报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征地事项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之后就是征地方案的公告。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公告。这是让大家知道征地已经被批准了。 接着是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是为了确定谁能拿到补偿。 最后是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实施。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