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徐州如何鉴定工伤赔偿标准?

我在徐州工作时受了工伤,想知道这边鉴定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流程和方法是什么。不太清楚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鉴定的依据又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详细情况,以便能顺利进行工伤赔偿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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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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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应得赔偿的重要环节。在徐州,工伤赔偿标准鉴定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和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徐州,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工伤认定完成后,若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在《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相关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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