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失物在得知后几年内可以追回?

我之前不小心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最近得知被别人拾到了。我想把它追回来,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想问下法律规定,从得知遗失物下落开始,我在几年内有权利把它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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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遗失物的追回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来了解一下遗失物的概念,遗失物就是指所有人或占有人因为疏忽而丢失的动产,像不小心丢失的钱包、手机等都属于遗失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知道了遗失物的下落,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开始算起,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去行使追回遗失物的权利。比如说,你在今年1月1日知道了自己丢失的手表被某人买走了,那么在接下来的两年内,也就是到2027年1月1日之前,你都有权利去要求对方返还手表。不过,如果这个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从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那里买到的遗失物,你要想把东西拿回来,就得先给人家买东西花的钱,之后你再去找那个没有权利卖你东西的人把这笔钱要回来。所以,一旦发现遗失物下落,要及时在规定的两年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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