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官司中,证据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负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2024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收集证据以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阐述。
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
- 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是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病历由医疗单位负责保管,这可能引发患者及家属对病历真实性的担忧(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篡改病历的现象)。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家属应争取尽早封存病历。例如,在某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家属怀疑医院篡改病历,由于没有及时封存病历,导致在后续的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根据相关规定,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 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尸检对于明确死因,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提供直接证据具有重要意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如因任何一方拒绝或拖延尸检、影响对死因的判定时,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例如,在某案例中,患者在医院治疗后死亡,家属对死因存疑,但在医院的劝说下未进行尸检,后来在诉讼中,由于无法明确死因,家属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所以,当医疗单位告知病人死因不明或家属怀疑病人死亡原因时,家属应及时(最好在死后48小时内)向医疗单位提出尸检的要求,医疗单位依法必须接受其请求。为体现尸检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家属可申请当地法医参加尸检,同时要求该医疗单位予以回避。
- 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在医疗纠纷中,病人和医疗单位常常就医疗单位是否实施了或未实施某一行为发生争议。当病人和家属怀疑治疗问题且医疗单位有可能予以否认时,应注意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联系方法,既可当时进行取证,也可过后再进行调查取证。
比如,在一场医疗纠纷官司中,患者家属称医生在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而同病房的另一位患者目睹了当时的情况并出庭作证,这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
- 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
- 患者和家属的误工证明:如果患者或家属因医疗事故而误工,要确保收集相关的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 费用单据和清单: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所有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 专家意见和医学文献资料:收集与事故相关的专家意见、鉴定结论以及医学文献资料等。
收集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 证据的完整性:要尽可能收集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例如,不仅要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书面材料,还要注意收集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
- 证据的真实性:证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伪造或篡改。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例如,病历资料应当是原始的、未经修改的,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 证据的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手段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例如,不能通过偷录、偷拍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方式获取证据,否则该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 证据的关联性:证据必须与医疗纠纷案件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例如,收集的专家意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行为相关,费用单据应当是因医疗纠纷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支出。
- 注意证据的保存和提交方式:收集到的证据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损坏。在向法院提交证据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提交,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实用的法律建议
- 咨询专业律师:医疗纠纷官司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专业知识,建议当事人在收集证据和诉讼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起草诉讼文书、参加诉讼等。
- 保持冷静和理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过激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积极配合调查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官司中,可能需要进行调查和鉴定。当事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证据。鉴定结论对于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当事人要重视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