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工伤十级。现在想了解一下,工伤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能拿到多少钱呢?心里没个底,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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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工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笔补偿费用,目的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下降等情况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比如,某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5000元,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每月15000元(5000×300%),则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按照每月15000元来计算;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每月3000元(5000×60%),则按照每月3000元来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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