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关于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2024年施行的《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对婚姻相关事宜做出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涵盖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多个方面。 首先是结婚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强调双方自愿是结婚的基础。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对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目的是确保男女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足够成熟,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同时,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等问题。此外,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家庭关系方面,《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关于离婚,《民法典》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关于婚姻的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为人们的婚姻生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