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约定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现在先履行的那方没完成义务就要我履行,我觉得不合理。我想了解下2024年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啥,我这种情况符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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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时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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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的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所享有的抗辩权利。这一权利主要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其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是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三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成立条件包括:一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三是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是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是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是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需要仔细判断是否符合异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并且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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